根据穗增发改投批〔2023〕72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要求,根据《关于黄埔区、增城区共商广州东部枢纽地区规划建设和加强地区合作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3〕1号)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现对永宁街翟洞村铜鼓坑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宁街翟洞村铜鼓坑森林防火通道工程
二、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29730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28899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监管电话:020-8271059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线位整体呈南北方向,起于田心社,经华星光电企业园,利用规划五路、规划二路北延线规划线位,往西北进入铜鼓坑布置森林防火通道。全长约2.11km,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单车道布置,路基宽度4.5m,设计速度15km/h,全线为新建路基段,沿线共设置6处错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排水等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线位整体呈南北方向,起于田心社,经华星光电企业园,利用规划五路、规划二路北延线规划线位,往西北进入铜鼓坑布置森林防火通道。全长约2.11km,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单车道布置,路基宽度4.5m,设计速度15km/h,全线为新建路基段,沿线共设置6处错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排水等工程。项目概算总金额1695.9966万元,建安费1457.0134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561519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7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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