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委托,采用比选方式,组织采购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花材。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花材采购
2、项目编号:ZS-QCYL-H-2025-1001
3、采购内容及期限: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花材采购 | 详见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39.92 |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供货。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邀请比选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征集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将所需材料逐页复印加盖公章并扫描转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nmgzsxmgl@163.com邮箱获取比选文件(备注联系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需携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体现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4)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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