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EEFZ002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桃花镇玉兰大道等29条道路绿化养管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一: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是同一类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即不是道路、公园、游园绿化养护项目是否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是同一类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业绩,即不是道路、公园、游园绿化养护项目不予认可。
问题二:技术负责人业绩,若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技术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是否均予以认可?请明示,谢谢!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人员配备”部分,其中“2、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技术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均予以认可。
问题三:租赁车辆是不是也要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租赁车辆同时也要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并另须提供租赁合同。
问题四: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设备配备”部分,其中“洒水车13 辆(每辆核定载质量≥8 吨);”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车辆设备是洒水车(核定载质量≥8 吨),但车辆购买发票上写的车辆类型是绿化喷洒车、清洗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行驶证上名称叫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绿化喷洒车、清洗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跟洒水车功能一样,行驶证上车辆类型跟洒水车一样叫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只是不同厂家的叫法不一样,请问我公司提供的绿化喷洒车、清洗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可否得分? 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若投标单位提供的绿化喷洒车、清洗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跟洒水车功能一样,只是不同厂家的叫法不一样,是原厂家出厂,不是后期改装的洒水车,提供车辆铭牌照片,吨位标准符合要求,可以认可。
更正日期:2022年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方 式:1815519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68825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 话:0551-6882505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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