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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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3953500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5-03-09 17:31:19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5-03-09 17:31:19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南木林县防沙治沙(荒漠化治理)项目项目,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等级由原来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修改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3.该变动不影响投标人标书制作,故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本澄清通知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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